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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专利印花税缴纳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4 19:24  第1455次浏览

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更多的科技政策信息,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合作热线:

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18925061970(王先生)

 

2.嘉应·佛山顺德嘉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层2号写字楼 13728539668(袁小姐)

 

3.嘉应·梅州百业旺办事处:梅州市梅县区宪梓中路419号401房之一(原城管局大楼)  15119377484(饶小姐)

 

4.嘉应·清远办事处:清远市清城区滨江路51号汇达商务大厦09层12号136 0293 7238(李先生)

 

5.嘉应·中山办事处:中山市石岐区龙井南路3号置贤大厦2416房13600321188(段先生)

 

6.嘉应·南沙办事处: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15989296283(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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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印花税缴纳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8月12日发布了《关于停止代征代缴印花税业务的公告》(第317号),明确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8月25日起停止代征代缴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印花税业务;自2019年8月25日起,纳税人缴纳印花税应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处理。


由于相关政策调整引起了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极大关注,在市知识产权局指导下,我会近日密集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现将沟通信息通知如下,在相关主管部门没有发布新的通知之前,请各专利代理机构参考执行:


(一)在我国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主体应通过电子税务局系统自行办理缴纳印花税事宜。


(二)外籍企业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办,缴纳印花税时需专利代理机构的税务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专利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到税务大厅综合服务区获取F码,然后到登记窗口办理并领取该外籍企业用户名及密码,随后通过电子税务局系统为外籍企业办理印花税代缴事宜。


(三)在税务系统已缴纳过税款的个人(含外籍)可由代理机构到办税大厅代缴,办理时需提交资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外籍个人为护照复印件)、申报表(税务局官网下载)、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四)未在税务系统缴纳过税款的个人(含外籍)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外籍为护照)到办税大厅税务登记窗口办理,不能由其他单位代办。


北京市专利代理师协会
2019年9月3日

广州亚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1892506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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